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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客车出厂前应装卫星定位装置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9-29 08:26:07 点击次数:1837 标签:旅游客车,客运,道路运输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国务院法制办9月27日公布《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10月2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出厂前应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动态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6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

  意见稿明确,道路运输企业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监控平台未按规定设置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限值的,最高将处以一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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